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乌兰县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07 15:50:4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6月7日,乌兰县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英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宝建华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州、县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法院系统典型案例、《乌兰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警示录选编》等,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会议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海英围绕《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不忘初心,永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主题为全体干警讲授纪律党课。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纪律党课等,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纪律底线,始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时代实践中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会议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对党忠诚政治品格。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以党章为遵循、党规为准绳、党纪为标尺;要把对党忠诚落实到一言一行中,努力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合格党员。二要严明纪律作风,擦亮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要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把对法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真正把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坚持“自警”“自省”“自励”“坚守”,“慎独”“慎微”“慎欲”,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刻反躬自省,及时纠正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三要铭记初心使命,彰显攻坚克难政治担当。要保持定力,实干担当,把本职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干事创业不懈怠、履职尽责不疏忽;要坚持以学促干,主动聚焦新时代新任务,践行依法能动履职理念,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四要永葆革命精神,扛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逐级压实责任;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时时警惕警醒,处处慎微慎初,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享乐观念,以浩然正气祛除邪气、涵养新风。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联系我们

地址: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邮编:817199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青海法院网

海西法院网

海西州政府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