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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彩礼归于礼 让婚姻始于爱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09 11:21:32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预防高价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倡导新时代文明婚嫁新风,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2024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新规的社会普及度,近日,乌兰法院茶卡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走村落、入社区集中开展“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遇到骗婚,怎么办”“哪些不属于彩礼”“彩礼给了丈母娘,我应该告谁”。乌兰法院茶卡法庭的干警们通过在人员密集的广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并结合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对民法典和司法解释中彩礼认定的范围、彩礼返还的规则、诉讼主体资格、嫁妆处理规则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案例说明。通过对最高院发布典型案例的解读,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高额彩礼属于陋习,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对移风易俗和培育文明乡风的重要性。此外,对群众提出的其他法律问题,干警们进行了细致的答复。

活动中,乌兰法院茶卡法庭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集中学习讨论会。会上,传达学习了涉彩礼司法解释及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干警们对法律条文及案例进行了学习和讨论。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青要求全院干警要将“枫桥经验”贯穿于我们法院的各项工作,要严格依法办案,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基层,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会后,干警们自愿签署了《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掌握了处理高额彩礼纠纷的法律知识,营造了健康、文明的婚嫁新风。下一步,乌兰法院将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发挥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风向标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就筑牢了整个社会的平安。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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