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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 建设平安校园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2 11:33:49 打印 字号: | |

“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乌兰县第二中学的教室里学生们在乌兰法院干警的带领下大声宣读着誓言。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一庭两所”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3月22日,乌兰法院茶卡法庭庭长和绿江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联合茶卡司法所为乌兰县第二中学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宣讲课。

 

和绿江法官以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切入主题,通过“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特点、危害、产生原因、以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如何让欺凌远离校园?”等几个专题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校园欺凌往往是从小事件引发的大问题,由“小摩擦”升级到恶性暴力,在校园欺凌中,除了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欺凌者的帮凶。茶卡审判团队干警通过以案说法,告诉同学们欺凌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切实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引导学生们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呼吁大家共同对校园欺凌说“不”!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让学生们学习了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如何应对电信诈骗、怎样保护自身安全,增强了学生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下一步,乌兰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为平安乌兰建设做好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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