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徽温度】“终于拿到钱,我可以回家过年了!”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01 17:02:52 打印 字号: | |

春节,是幸福的日子,也是团圆的日子。腊月二十,小县城的清晨寒风刺骨,大街小巷张灯结彩,仿佛都在等待春节如期而至。“我们放羊的工资没给我,我们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求求法院帮我们把钱要回来。”在乌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闻声看见衣衫褴褛的一家三口。据悉,被告吴某雇佣原告索某一家在乌兰县柯柯镇某村给其放羊,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4500元,原告给被告放了两个月羊,但是因放羊期间丢失羊,故被告迟迟未向原告支付工资,无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干警详细阅读案卷内容,发现该案标的较小,原告一家三口系海南州共和县放羊娃属于外出放羊牧民,且原告也同意诉前调解。在电话联系被告无果后立案庭干警立刻开车带着原告前往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原来,该案件在诉讼前已经经过过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但双方争议较大无法协商。因被告不在住所地,故调解工作无法当天开展,另一位双语干警用流利的藏语说:“我留上我的电话号码,明天上午被告家里有人的话给我们打电话,我们过来”。

    次日早晨九时许,在得知被告家中有人后,立案庭干警立刻驾车前往目的地,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羊的数量且双方因多次交涉积怨已深,立案庭干警反复核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质证,通过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释法说理,晓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劳务费共计5800元,被告当即向原告现金支付,至此,该案圆满处理。原告合着双手喜悦的说:“挂真切,挂真切,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可以拿着钱回家过年了!”。

 

 

乌兰县是蒙古族、藏族、回族等多个少数名族聚集的县城,辖区地域辽阔、牧民分散,牧民参加诉讼活动存在困难,语言交流也有障碍。但乌兰县人民法院干警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担当作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为身处异乡的牧民着想,以“巡回法庭”的方式解决牧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负担。

万家灯火,总有人守护正义之光。致敬,奋战在司法一线的法院干警们!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联系我们

地址: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邮编:817199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青海法院网

海西法院网

海西州政府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