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乌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3月 日在乌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青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15 16:12:3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78件,审(执)结案933件,结案率95.4%。法官人均结案104件、平均办案用时56天,案件效率持续向好。2022年荣获全州优秀法院,5名干警荣获全州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护航乌兰发展中体现担当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审结涉企商事案件162件,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受理破产案件3件,审结1件,依法有序清理“僵尸企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对涉案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综合运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对话座谈会、法治宣传、风险排查、法律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产权意识和依法解纷观念,认真做好风险排查防控化解工作,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聚焦防范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落实领导接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全天候接访,立案庭认真落实值班领导在接待中交办的问题,做好登记,及时督促办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43人。积极参与全县重大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将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的6件信访案件,按照“一案一专班”原则,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措施,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提高司法真情为民的信访工作体系,架起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连心桥”,树立了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聚焦乡村振兴工作。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针对涉农涉牧诉讼需求,开辟涉农涉牧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农涉牧案件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审结农村牧区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6件,着力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助力农村牧区振兴与发展。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缓、减、免交诉讼7804,为10案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37万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完成驻村工作任务,助力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二、坚守公平正义,在推进执法办案中履职尽责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夯实安全稳定平安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5件,依法判处罪犯29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认真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民生犯罪,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力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园丁”。

妥善审理民事纠纷,织密民生权益保障网定纷止争,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393件,结案率97.5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等侵权纠纷案件45件,高效保障民生权益。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01件,促进家庭和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全年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7份,为受害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对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监护人或案件当事人送达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告知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选派8名高素质干警任县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司法裁决价值引领作用,在司法工作中坚决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打好攻坚破难组合拳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6件(含旧存25件),执结353件,执行到位金额3954.38万元,执结率93.88%,在全州7个基层院中排名第1,“3+1”核心指标位居全州法院前列。集中攻坚重大案件执行,组织专班强化对涉企、涉重大项目、涉群众切身利益等案件的执行,为乌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管理,建立新收案款“日清日结、周核周清”发放机制,案款在执行到位后15日内发放完毕。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2022年累计限制高消费20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3人次,协助党政机关失信审查200余人次,实施司法拘留3人次,发布悬赏公告14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网上临控2020人次。运用查控平台查询不动产、车辆等信息3000次,网拍变现17.99万元。对17件符合条件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到位57.28万元。审结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24件,及时纠正不当执行行为,有力遏制当事人恶意拖延行为,执行行为更加规范顺畅。

三、秉承守正创新,在深化司法改革中彰显活力

强化诉源治理提效率。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多功能服务窗口进行优化设置,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各项诉讼事务。优化繁简分流工作,打破随机分案模式,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运行,实现审判团队资源、诉讼程序适用与案件性质类别精准匹配,全年立案速裁案件441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3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金锋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工作室”,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全年诉前调解案件223件,调解成功案件152件,司法确认48件,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规范法庭建设强阵地。不断完善法庭功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推动法庭主动融入乡镇中心工作,推动基层法庭职能向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方面转变。将审判资源和力量配置向人民法庭倾斜,对法庭人员进行充实调整,配齐配强法庭审判力量,强化法庭组织保障。将法庭“一庭一品”建设融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紧扣茶卡盐湖旅游资源品牌,把法庭打造成为“候鸟式”旅游法庭,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常态审判管理优质量。紧盯省法院“六升四降”、州中院“5+7+N”案件核心指标质效,旗帜鲜明“以办案论英雄”,换挡升级,提质增效。实行审判执行质效统一管理,坚持日提醒、周通报制度。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法官检索类案初步过滤,法官会议研究咨询提供参谋,审判委员会讨论表决定案把关,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专业法官会议4次。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制定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严格把关审限管理、变更程序、结案审批。全面运用院庭长监督管理,监管“四类案件”13件,有效实现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院庭长办案601件,占比64.4%。

四、创新服务举措,在践行司法为民中贡献力量

加强惠民便民措施。深度运用青海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推动司法服务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升级,构建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以“隔空+错时”创新“夜间法庭”“云上法庭”等多种工作模式,优化“一网通办”线上服务,提供查询、缴费、立案、送达、调解、庭审等网上“一条龙”服务。网上立案413件,网上调解、开庭198件,协助当事人跨域立案6件。完善审执衔接,建立判后答疑督促机制,使被告人及时履行义务,降低胜诉人时间成本。积极推行诉前鉴定新模式,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切实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县委部署,精心制定防控方案,及时调整诉讼活动,确保审判执行主业不断档。

扎实推进共同缔造。紧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到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从日常普法、党建联合、志愿服务等环节共建桥梁,共同打造和谐舒适的社区生活环境。坚决服从“双报到”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警120人次参与联防联控,为疫情防控贡献了法院力量。聚焦社区急难愁盼问题,为铜普镇察汗诺社区和茶卡镇塔拉村分别捐赠价值4万元的LED宣传屏和3000余元的防疫物资。积极参与团县委开展的“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共同点亮微心愿”主题活动,为14名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实现微心愿,传递社会正能量,彰显法院担当。

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督促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以案释法,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采用横幅、传单、法治课等多种方式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加大对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全年开展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更多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更深切体会司法温度。积极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当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把宣传工作放在服务审执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全年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院信息211篇,被《民主与法制》等国家级媒体转载5篇,《青海法院网》等省级以上媒体转载10篇,展现了乌兰法院的新形象、新作为。

五、围绕固本强基,在打造法院铁军中展现形象

突出政治建设,锻造忠诚铁军。坚持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召开党组会学习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2次,专题党课4次,研讨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联合县检察院开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建联学活动1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5次。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完善考核办法,确保绝对安全。

突出能力建设,锻造担当铁军。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采取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办好青年读书班、法官大讲堂、“党建+业务”学习会等活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共37次,营造浓厚的学习研讨氛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10余人次。组织干警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综合信息、典型案例25篇。开展师徒传帮带活动,加快青年人才培养步伐,推动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与青年干警建立一带一、一帮一的师徒关系。坚持以赛促学,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能活动,通过庭审竞赛、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评选等业务竞赛,不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

突出纪律建设,锻造廉洁铁军。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人民法院廉洁司法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先进典型、通报警示案例,把廉政建设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将纠治“四风”与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结合,作为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健全完善从严管党,从严治院制度体系,形成科学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填报事项11条。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8次,政治轮训12人次,廉政党课2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52份。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风险较高的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坚持阳光司法,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

始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找准角色定位,深化“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做好向县人大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向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报告。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参加会议、举行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做到听意见、看实效、评反响。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2件。忠诚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全年累计参审案件57件,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网站、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案件受理、开庭、宣判等流程节点信息,开展庭审直播151次。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衡量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团结拼搏、砥砺前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爱护。在此,我谨代表乌兰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发回改判案件仍占一定比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有待进一步缩短。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司法审判的新任务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新时代多彩乌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展现更大法院担当。

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永葆初心。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县委和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实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的领导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时代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谋实抓细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聚焦安全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依法整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坚决依法打击盗窃、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乌兰上发挥更大作用。持续加大未成人司法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艳阳天”。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恶意拖欠账款、逃废债、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整治行动,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营商环境成为乌兰高质量发展的显著优势。

三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优化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全面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青海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流程管理,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诉前调解作用,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和“立审执破兼顾”的工作格局,提升执行质效水平,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

四是始终坚持公信为本,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把巩固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作为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加大对虚假诉讼惩处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助力建设诚信社会。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让案件审理成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生动实践。

五是始终坚持思想破冰,改革创新。强化比拼意识、危机意识,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持续推动智慧建设、诉源治理等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新标杆。加强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统一法律适用、法官惩戒问责、依法履职保障等配套举措,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持续抓好审判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审判质效。

六是始终坚持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干警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全院干警交流轮岗、集中调研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铁军。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辅助人员等各类人员管理机制,探索履职不力干警和法官淘汰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发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力争取得更为优异的司法业绩。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县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乌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工作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1.“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存和经营的企业。

2.“3+1”核心指标:是指1)要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理合格率不低于90%;(2)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3)要求执行信访的办结率不低于90%;(4)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3.“候鸟式”法庭:是指海西两级法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民族众多特点,打造不同版本的“候鸟式法庭”,有针对性地为牧区、农区、矿区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条件。

4.省高院“六升四降”核心指标:是指不断提高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均衡结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案件调撤率;不断降低案件上诉率、发回重申和改判率、案件延扣率、裁判文书差错率。

5.“5+7+N”审判质效:是指海西中院根据省法院核心指标“六提升四降低”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提出建立五大类七个方面,具体50项指标的审判直销体系,称为“5+7+N”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其内容涵盖数量指标、质效指标、公开指标、管理指标、智慧法院五大类七个方面、下设50项具体指标,根据权重共设置1级指标12项、2级指标12项、3级指标13项、4级指标13项、正向指标40项,负向指标10项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以其科学、有价值、有激励、有指引、有规范、有监督的全面评估的思路,对海西两级法院审判质效实现量化呈现、量化管理。

6.“四类案件”:是指(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联系我们

地址: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邮编:817199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青海法院网

海西法院网

海西州政府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