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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7日在乌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兴龙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28 16:06:39 打印 字号: | |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254件,审执结3138件,同比分别上升42%和47%,结案率97.65%,审限内结案率100%。2018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和全州优秀法院,2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多名干警受到县、州级表彰和奖励。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效服务县域中心大局

五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不断深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确保新形势下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 育,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狠抓基层党建工作,打造党建文化阵地,开展系列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激发法院党员队伍“红色活力”,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二)凝心聚力履职战疫。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在抗疫斗争中彰显使命担当。为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停服、审判执行不停步,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移动微法院”推进网上办案。疫情期间进行网络庭审、网上便民措施审理案件48件,“云端”诉讼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确保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打折”。

(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脱贫攻坚战,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122件,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支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持续扎实做好铜普镇都兰河村结对帮扶工作和柯柯镇圆山村驻村扶贫工作。五年来,走访入户120次,慰问捐助1.5万元和燃煤、米面粮油。围绕污染防治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推动环境资源保护与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切实担负起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纠纷等案件301件,主动走访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诚恳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和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立足法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全力维护乌兰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安全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12件,审结109件,判处罪犯129人,结案率97.32%。其中,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4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22件,贪污贿赂案件7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6件,侵犯财产案件2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2件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增进社会和谐安宁。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民商事审判出发点,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97件,审结2115,结案率96.27%。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14件,审理物权纠纷55件,合同纠纷1366件,人格权纠纷40件,侵权责任纠纷166件,劳动争议24件,保障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力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共调解撤诉1313件,调撤率达64.68%,大量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加强司法救助,依法为生活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18.09万元,为52件13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0.38万元,47件53名当事人发放保险救助金155万元

(三)延伸行政审判功能,共推“法治乌兰”。五年来,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5件,审结5件,结案率100%。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主动发挥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作用,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四)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983件,执结910件,执结率92.57%,申请执行标的50695万元,执行到位36760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8.83%。2017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着眼基本解决执行难,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款清理、“六稳”“六保”专项执行等活动,执结一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案件。充分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网络询价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等系统,高效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并与公安、发改、市场监督等部门等形成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协同开展查找被执行人、联合实施失信惩戒。依托电视、微信、广场大屏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10人次,发布悬赏公告20余次。累计限制高消费497人次,司法拘留26人次,网络司法拍卖86次。社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加充盈。

(五)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彰显法院担当。我院始终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和推进会。审结涉恶案件1件,对韩某某等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年不等,所判处的罚金29万元及追缴退赔的12.61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有效铲除了恶势力的经济命脉。紧扣总目标,将严惩犯罪与深挖根治有机结合,完成“六清行动”工作目标,针对涉案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3份,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聚焦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立足本院实际,以问题导向夯实司法责任,改革案件管理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审判执行提档升级,不断向全县各族群众释放改革红利。

(一)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遵循以案定员、分类测算原则,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现类案审理专业化。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强化法庭调查功能,切实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制定、完善办案正负面权力清单、法官绩效考核、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以责任落实、权力监督提升工作水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建立职能明确、配备科学、运行高效的内设机构体系。

(二)质效管理科学有序。坚持向管理要质效,找准提升质效关键节点,持续压实层级职责;认真落实“三评查一审核” ,有效促进案件质效稳步提升;依托信息化建设,通过审阅审判流程、电子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开展网上监管和案件质量评查;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法庭、审务通、青海移动微法院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公文收发、文件传阅、审批流转、电子签章网上运行。

四、聚焦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五年来,我们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两大主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一)诉讼服务亮点纷呈。依托“互联网+”、“智慧法院”等科技创新手段,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委托保全系统、道交一体化“12368”热线等平台的建设运用,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实现了当事人自主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网上阅卷。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的上线使用,实现了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与委托送达的一键完成,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网上立案627件,电子送达4415人次,跨域立案40件,构建起“家门口起诉”的便民诉讼新模式。

(二)多元解纷落地生根。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团队化,设立了立案速裁快审、综合审判和执行三个团队,打造“审判流水线”,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合理分配办案资源,90%的审判力量集中在办案一线。同时,对全部案件予以精准识别,实现有案必立、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简易纠纷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办案周期较之前缩短了53%,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只跑一次,一次办好”的便利。联合县司法局倾力打造乌兰县人民调解中心,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取得了良好工作实效。

(三)巡回审判、双语诉讼贴近群众。立足县情现实需求,在诉讼全过程安排蒙汉双语法官、人民调解员主动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双语及文字服务。坚持在诉前、诉中、调解各个审执环节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制作蒙汉双文诉讼指南。五年来,制作蒙汉双语法律文书和裁判文书100余份。充分运用巡回审判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将巡回法庭开进农村牧区、田间地头,不断拓展审判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涵、外延,巡回办案62件,法制宣130余次,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方便了农牧民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五、聚焦从严治党,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五年来,我们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把握“严”的总基调,全面从严治院铸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激发干警创先争优活力,推进法院工作行稳致远。

(一)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水平。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法官梯队建设,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任用5名担当作为的干部,择优和按期晋升了5名员额法官的法官等级。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及各内设机构得以充实。坚持以满足人民司法新需求为标准,构建教、学、练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755余人次,1名干警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队伍素能不断提升。学术论文、典型案例等学术领域成就凸显,办案实践与理论研究能力实现双提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徒步等文体活动的开展,增进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激发出干警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纯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突出“四项任务”,努力抓好“三个环节”,扎实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现了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民办实事进一步落实。开展各项正风肃纪活动和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牢廉洁意识,法院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完善基础设施,夯实法院根基。在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新建数字化科技法庭、人民调解中心,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和“六专四室”,改善了立案、执法办案条件,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涵盖党风廉政、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法院文化长廊和职工书屋,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

    六、聚焦外部监督,切实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五年来,我们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妥善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参加座谈、庭审观摩、亲临执行现场等。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根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支持检察长出庭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2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285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待群众来访。深化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及文书信息3849份,互联网庭审直播760件。拓展各类媒体宣传,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信息1100余条,各类新媒体总浏览量10万+。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诉源治理的工作成效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距离,尚未形成诉源治理大格局。二是个别法官司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三是院庭长静默式监管落实还不够到位,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总体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现“十四五”宏伟目标的关键五年,我们既面临着发展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法院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和繁重。我们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两次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履行好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乌兰篇章不懈奋斗。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政治生态建设新局面

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毫不动摇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依法履职各方面,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切实担负起党组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各项部署,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组建环境服务团队,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

二、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展现服务保障大局新作为

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把握,聚焦办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发挥法院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运用“枫桥经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担当维护群众权益新使命

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综合运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引导线上化解纠纷、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项远程办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双语导诉、一次性告知等,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办好事。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促进县域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庭“一庭一品”特色创建,将茶卡法庭打造成“候鸟式”旅游法庭,致力化解景区各类纠纷,服务茶卡盐湖景区旅游发展。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

四、以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抓手,锤炼法院干警新作风

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铸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依托,落实各项为民举措,加强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维护司法权威,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实现法院各项工作质的飞越。

五、以全面从严治院为重点,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永葆政治本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主体责任,围绕“政治建设、执纪监督和作风建设”三个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抓手,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政治建设与能力建设并举,正风肃纪与建章立制结合。推动管人、管事、管案高度统一,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六、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常态,提高司法服务新水平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观念,将人大、政协的监督作为改善和促进法院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及建议,改进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恪守原则守住底线,常态化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腐化,杜绝司法不公、枉法裁判、以法谋私、司法腐败等不良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春潮涌动澎湃起,扬帆奋进启新程。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寄予的新期待,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更加坚定的使命担当,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乌兰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奋力续写新时代多彩乌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名词解释

 

①移动微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安排在全国部分省、市、县法院试点的一款依托互联网,能够提供网上立案、缴费、送达、调解、证据交换与质证、庭审、执行等移动端在线诉讼功能,可以满足当事人和法官“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微信小程序。

②专业法官会议:是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功能:提供咨询意见功能、监督审判权依法运行功能、辅助法官审理案件功能、过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功能、统一裁判尺度功能、促进信息交流及法官能力提升功能、改善案件审判质效、升华案件研讨成果功能等。

③三评查一审核:指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以及对网上办案的结案信息进行专门审核。

④道交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与公安部、司法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搭建、共同应用,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全国14个省市改革试点,并于今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人民法院负责道交一体化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字法院系统的对接维护工作;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调解机构先行调解;指导道交一体化调解机构开展工作;在线受理诉讼;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和案件审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共同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规则和赔偿计算标准,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裁判规则的一致。

⑤“12368”热线: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全国法院的统一诉讼服务热线电话,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2019年,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推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⑦“六专四室”:是指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更是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和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⑧院庭长静默式监管: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改革核心,开展以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施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构建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的常态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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