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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 在乌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兴龙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11 15:57:1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十六人大七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乌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82件,审执结948件,同比分别上升4.03%16.46%,结案率96.5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100%。法官人均结案89.27件,收结案及人均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一)狠抓执法办案,审执质效上新阶

彰显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40,审结39件,结案率97.50%,判处罪犯45人。严惩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案件10件、判处罪犯13人;审结盗窃案件11件、判处罪犯16人;审结诈骗案件2件、判处罪犯2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1件,判处罪犯11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理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件,判处罪犯2人。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2件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犯罪记录封存。

质效兼顾,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受理民商事案件610件,审结587件(其中调撤329件,调撤率56.53%),结案率96.25%。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102件,注重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21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缓解我院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过高,经审委会研究,制定出台《乌兰县人民法院调解书督促、担保履行条款适用指引实施方案》,自10月份实施以来,共在40件民事调解书中适用督促履行条款,自觉履行17件,自觉履行率达42.50%,有效缓解执行工作压力。

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3件,审结3,结案率100%。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主动发挥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作用,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多措并举,巩固提升攻坚成果。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受理执行案件329件,执结319件,执结率96.96%,居全州法院第一,执行到位金额5124.28万元。形成合力“力度不减”。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力、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强制执行“力度不减”。开展专项行动,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5人,对191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采取拘留措施8人,着力破解“人难找、房难腾、处置周期长”等瓶颈。规范执行“力度不减”。完善执行权内部监督机制,制定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推行财产查控与财产处置相分离,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优化司法拍卖机制,司法拍卖1125次,成交6件,成交金额74.66万元,溢价率40.22%,案拍比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优化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局乔明珠同志荣立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个人三等功。

(二)紧扣中心工作,司法服务强作为

聚力扫黑除恶,决胜收官之年。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我院审理的韩福龙等涉恶案件判决生效后,将涉案财物及时转入执行程序评估作价依法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用以抵扣罚金29万元,向被害人退赔12.61万元。本案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财产刑及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按时按质完成“六清”工作,实现“黑财清底”。在案件审理中,对涉案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3份,回复率100%,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目标。

聚焦目标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服务做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依法审结种植养殖、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涉农案件27,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行“党员干警+帮扶户”一对一的帮扶模式,常态化深入帮扶联点村讲政策、访民情、解民忧。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纠纷等案90件,主动走访建行、农行、邮储、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诚恳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和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推动环境资源保护与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切实担负起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

主动担当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选任8名法官担任全县8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辅导教学8场次,模拟法庭1场,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欢迎和好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完成“七五” 普法任务。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组织干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普法讲座15场次,弘扬法律和法律精神,增强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回应司法需求,民生答卷增亮度

完善机制,优化便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智能查询、法律援助、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多项司法为民、便民、惠民诉讼服务。全年网上立案134,电子送达2121,让更多服务由线下移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通跨域立案服务,初步构建起“家门口起诉”的便民诉讼新模式,全年共跨域立案11件。

为民司法,保障民生权益。坚持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群众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51件,执行到位金额214.79万元,及时兑现被侵权人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5.6万元,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保险救助金97.38万元,彰显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用心用力,解决信访诉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涉法涉诉信访的相关规定,坚持文明接访、有访必复,实行领导接访、首问负责制度,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全年共受理涉诉信访3件,全部实现“息诉罢访”。

共建共赢,推进诉源治理。积极与县司法局协调沟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立案登记前行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诉前调解132件,调解成功95件,调解成功率为72%。组建专业诉调对接团队,负责诉调对接案件审理,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确认,调解未果的案件快速裁判。速裁团队共承办民事案件202件,结案195件,结案率为96.53%,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聚焦司法改革,审判管理再提升

抓关键,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9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实现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员额法官遴选、按期晋升工作。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审判团队管理,定期公示法官业绩,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年办案最多的达140

提质效,健全强化审判管理机制。明确院长、庭长、法官职责权限,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建立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工作长效机制,共评查228件,优秀案件70件,优秀率达32%。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实行月通报,调动办案积极性。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全年受案381件,占总受案数的39.10%,结案369件,结案率96.85%

强支撑,全力打造智慧法院。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公办案。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网上开庭审理、调解各类纠纷518场,公开裁判文书520份、向当事人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200条,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五)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展新貌

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狠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组织党员干警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聆听先进事迹报告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厚植为民情怀。

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培训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领导定期上党课、每周五“党+业务”学习制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警参加政治理论、纪律作风和审判业务等各类培训66910人次,撰写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25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履职能力。

全面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教训,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推、拖、怕、贪”和司法工作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认真接受县委政治巡察,狠抓整改落实。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思想根源,自觉对照检视查究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指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开展诉讼服务建设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3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9件,参审率95%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和帮助,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爱护。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审判执行任务依然繁重。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健全。诉源治理的工作成效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仍有差距法院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干警办案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对此,我们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懈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之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担负起法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乌兰“十四五”规划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贯彻新思想,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彰显更高站位。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践行新使命,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施展更大作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提升司法保障质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公正高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旅游审判,促进茶卡盐湖景区旅游业持续向好发展。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涉牧纠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找准新定位,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谋求更多突破。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健全完善类案检索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均衡办案,实现全方位多角度良性互动,全员努力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更好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直播工作力度,构建更加透明的阳光司法。

(四)顺应新期待,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推出更实举措。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劳动、教育、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促进县域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智能、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五)把握新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体现更严标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切实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从严治院,加强管理,强化约束,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春潮涌动澎湃起,扬帆奋进启新程。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寄予的新期待,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更加坚定的使命担当,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回应人民期盼,守护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责任编辑:乌兰县人民法院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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