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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8日在乌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文忠
作者:乌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4-10 10:15:4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指派代表乌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乌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乌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42件(含旧存51件),审(执)结861件,同比分别上升19.7%和29.5%。员额法官个人最高办案量105件,继续保持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一、忠实履行职责,彰显司法权威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审结34件,同比上升21.42%,判处罪犯44人。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件9人。依法保障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审结妨害公务、开设赌场、非法狩猎等犯罪3件4人。有力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件1人。惩治贪污等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1件1人。依法打击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判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9件9人。加强人权保障,为2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对10名具有从宽处理情节的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确保宽严得当。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健全圆桌审判,回访帮教等机制,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刚柔有度化解民事纠纷。审结民事案件581件,同比上升21.3%。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调撤率达62%。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6件,支持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服务乡村振兴。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案件66件,依法支持劳动者追回劳务报酬、经济补偿等合法诉求。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5件,加强与保险机构对接,公正快速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案件111件,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邻里关系。大力开展繁简分流,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简案速裁,实现纠纷的分层递进化解。

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逐步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276件,执结247件,同比分别上升46.03%和51.53%,执结率89.49%,执行到位9784.94万元,执行“3+1”核心指标高于既定目标9.83%。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信息化,累计查封、扣押、冻结265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33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3人次,司法拘留32人次,网络司法拍卖15次,搜查、限制出境3人次,运用“一案一账号”发放案款5038.78万元。

二、紧贴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配强专业审判团队,重大涉黑案件由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审理,确保打击精准、高效、有力。12月19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我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同时该案庭审实况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点击率达30万余人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全院近三年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护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研究出台工作举措,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6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规范经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慎用保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91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引导规范融资行为。审结买卖、承揽、工程建设等合同纠纷案件139件,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发布典型案例8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选派法制副校长2名。办好法院网站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编发微信公众号105条,网站点击访问量7.9万余人次。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律师调解参与力度,积极推动“大调解”格局不断完善。

三、牢记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打好司法便民利民组合拳。线上立案与线下立案相结合,推广使用青海移动微法院,开通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网上成功立案32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501份,有效减轻当事人负担。诉讼救助与执行救助相结合,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9.6万余元,向29件47名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及保险救助金73.17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庭审观摩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邀请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参加庭审观摩,庭审观摩4场次200余人次,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制度规范立规矩,开展制度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新出台院庭长审判(执行)管理制度、案件评查、诉讼保全等司法规范化文件,从长效机制上防止司法行为失范,推进法官履职规范化。以公开流程规范促公正,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网上庭审直播案件281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81份,节点告知制度全面落实,让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以管理规范提质效,每月通报审判管理信息、专题分析研判,不定期开展纪检督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构建智慧法院服务体系。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现代化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质效。建立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咨询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让诉讼服务更便捷;实现庭审语音智能转写、文书档案数字管理、部分案件远程开庭等功能,让案件审理更高效。

 

四、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效

着力深化配套改革措施。积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运行机制,《乌兰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通过省高院审核。择优遴选第四批3名员额法官(含海西中院挂职1名),进一步增强审判力量。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招录法官助理5名、司法辅助人员1名,全省聘用制书记员3名,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提拔少数民族年轻干部2名,为年轻干警干事创业提供舞台。

着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强化院庭长“静默式监管”,构建制度和数据“铁笼”,扎实开展“三评查一审核”,不断完善“四类案件”和发改案件审委会讨论制度,形成有效的案件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全年院、庭长办案467件,占结案总数54.2%。审委会讨论案件12件,14次。

着力打造阳光司法。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院调解工作和执行工作情况,听取并逐项落实审议意见。扎实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3次100余人次。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办理检察建议2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配合司法局完成24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126件。

五、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队伍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抓实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院党组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3次,党支部召开学习会29次、讲党课3场,谈心谈话30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1次。深入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打造“党建+审判”党建品牌,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铸法魂”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警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

以创先争优为导向提升司法能力。始终坚持以理论学习促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州中院、县委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23期43人次。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通过在微信群分享判例和办案心得体会,掀起了“学先进、找差距,比干劲、促提升”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庭审测评、案件讲评、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法官信息化应用技能考核、书记员实务技能竞赛、法警技能比武等活动,有效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应用等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塑造勤廉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办法,实现日常性约谈全覆盖。深入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完善廉政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过问案件情况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强化问题整改和纪律作风日常养成。接受省委第一巡视组及全省法院司法巡查。主动认领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成立工作专班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巡视巡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修改完善了《乌兰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乌兰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还需强化,有些平台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司法机制的衔接还不到位。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法官执法办案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随着案件逐年增长更为凸显。三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员额法官执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还需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和省、州、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继续坚持“五个要”的工作思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乌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高质量跨越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涉黑涉恶、抗拒疫情防控等各类违法犯罪,为净化社会环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依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民营经济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要做好审判机关自身疫情防范工作,努力将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彰司法担当。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审判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审执质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打造“书香法院”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鼓励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为法官队伍输送“新鲜血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履职保障。加强干警遵规守矩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初心不改使命在肩,担当实干逐梦前行。新的一年,乌兰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实干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乌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法院工作报告》有关词语释义

1.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3”是指三个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符合规范要求,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要得到化解或者办结;“1”是指一个80%,“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要超过80%。

2.“一案一账号”:是指银行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专属虚拟子账号,当事人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时,只要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账号,即可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能有效解决案款不对应、执行款滞留等问题,提高了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效率。

3.“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4.“枫桥经验”:坚持群众路线,推动了社会的管理和改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供了宝贵经验,“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也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社会管理提供了新的范例。

5.“青海移动微法院”:是青海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向全省法院推广的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和办案辅助平台。该平台利用微信小程序的技术优势打造,当事人只要打开微信小程序,点击“青海移动微法院”,无须下载安装,就可直接进行全省三级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多项功能,使当事人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让公平正义真正实现“触手可及”。

6.“三评查一审核”:即指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的“三评查”工作,并对网上办案的结案信息进行专门审核。“三评查一审核”是全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基本原则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案件要精审”工作要求的可靠保证,也是加快推进审判管理与监督机制落地见效的有效手段。

7.“四类案件”:是指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冲突案件和特定案件。

8.“五个要”:青海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职能”的工作思路。

9.“两个一站式”:是指建立融诉源治理、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类型化专业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打造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等集约化诉讼服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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