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兰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乌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香兰诉被告乌兰县环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地址: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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